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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達人/合於規定之小規模營業人,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。貴單位是否應使用發票,請向貴單位所在地營業稅服務區查詢。發問者: Vivin =>不好意思~我先詳細描述一下我的概況。我是一名PT生,目前在一家咖啡廳打工。但由於我的BOSS總是會拖時間發薪水,讓我感到很困擾。每次規定5號發薪,卻總是一拖再拖,像上個月的薪水理應在1/5號給我,但今天都已經幾號了,卻還是遲遲不肯發錢。據說好像又會拖個兩三天吧!天啊!我已經快受不了了!有幾次我都想跟他反應,但店裡其他的PT跟正職都沒有意見,我自己也不敢多說什麼,因為我是女生,不敢太強出頭,又加上現在要放假了,要是BOSS一不開心炒我魷魚,我一下子不知道要去哪裡找工作,醬會沒有coco捏!所以我想請問一下,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抵制他又不會損失我的權益,好比我的薪水拿不到之類的!By th way,我印象中我的BOSS好像都沒幫我們保險之類的,而且他店裡好像都不開發票,發薪也都是給現金,而不是叫我們開戶轉帳之類的。要是這樣,如果他真的有一天把我炒了,我有什麼辦法可以餵我自己爭取權益呢?希望依些對勞工方面有一些研究的人提供我ㄧ些資料,謝謝! 補充問題另外我想問的是關於『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, 僱用五人以上公司、行號應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。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貴單位亦應為您投保健保。』,我們的店有兩間,員工數當然是超過5人以上,所以我的BOSS理應幫我們投保囉!至於我文中提到的『沒有發票』跟『不開戶』是因為我想知道這樣算不算逃漏稅,因為我打工到現在也近半年了,但是印象中家裡在申報所得稅的時候似乎並沒有我的稅,所以才會提出這兩點問問看的。 解答:一.我是一名PT生,目前在一家咖啡廳打工。但由於我的BOSS總是會拖時間發薪水,讓我感到很困擾。每次規定5號發薪,卻總是一拖再拖,像上個月的薪水理應在1/5號給我,但今天都已經幾號了,卻還是遲遲不肯發錢。...我已經快受不了了...要是BOSS一不開心炒我魷魚,..損失我的權益。(一)您是部分時間工作者,屬於勞動基準法所稱之勞工,您老闆不按期發給您工資,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,您可以向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,請其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,限期命令您老闆給付。又依勞動基準法規定,您老闆不得因您去申訴而予解僱、調職或其他不利的處分。(二)如果您怕被炒魷魚,您不必針對自己,而就貴單位整體延發工資事項,請求主管機關或勞工檢查機構前往查處,檢查結果如有違反法令規定,檢查機構會通知貴單位立即改正,申訴時並請受理機關予以保密,以維護您的權益。二.我印象中我的BOSS好像都沒幫我們保險之類的。(一)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, 僱用五人以上公司、行號應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。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貴單位亦應為您投保健保。(二)您如果不確定老闆有沒有幫您們投保勞保及健保,您可以帶身分證、印章去勞保局及健保局查詢,將加保記錄列印給您。三.而且他店裡好像都不開發票,發薪也都是給現金,而不是叫我們開戶轉帳之類的。(一)合於規定之小規模營業人,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。貴單位是否應使用發票,請向貴單位所在地營業稅服務區查詢。(二)貴單位勞工工資以現金發給,未採用開戶轉帳,核與勞動基準法規定並無違反。四.如果他真的有一天把我炒了,我有什麼辦法可以餵我自己爭取權益呢?如果因為您的申訴,您老闆把您解僱,您老闆將被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。而且因為此項解僱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禁止規定,自屬無效,並無影響您的權益。補充解答:一.您們的店有兩間,老闆同一人,員工數合計在5人以上(包括5人)應辦勞保。二.『不開戶』不算逃漏稅,『沒有發票』除合於規定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者外,事涉有無逃漏營業稅問題,併同所得稅,請向轄區國稅局稽徵所查詢。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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